廣東:《江門市打赢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(do)方案》印發
- 2022-12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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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偉林環保科技(大(big)連)有限公司
日前,廣東江門印發《江門市打赢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(do)方案》。内容如下:
《江門市打赢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(do)方案》印發
精準施策打赢藍天保衛戰
近日,《江門市打赢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(do)方案》(以(by)下簡稱《方案》)正式印發,從調整優化産業、能源結構,加強工業源、面源治理等多方面入手,在(exist)全市全面啓動新一(one)輪打赢藍天保衛戰行動。
以(by)顆粒物治理爲(for)主線
此次行動以(by)顆粒物(PM2.5和(and)PM10)治理爲(for)主線,協同治理臭氧等其他(he)污染物,全面實施“控煤、控排、控塵、控車、控燒、控油”六大(big)措施,狠抓“三調整一(one)淘汰”,強化督察問責,對重點大(big)氣污染行業企業和(and)工地(land)、泥頭車經營企業實施“雙公開”“雙考核”“雙問責”,确保各項措施落實到(arrive)位,大(big)幅削減大(big)氣污染物排放總量,持續改善我(I)市環境空氣質量。
《方案》明确了(Got it)2018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标:确保環境空氣質量全面達标并有所改善,且PM2.5、PM10、NO2年均濃度分别下降到(arrive)35、58、36微克/立方米以(by)下,力争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(AQI)達标率不(No)低于(At)86%。各市(區)環境空氣質量全面達标,且PM2.5、PM10、NO2年均濃度分别下降到(arrive)35、58、36微克/立方米以(by)下,台山市、恩平市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指數(AQI)達标率達到(arrive)90%以(by)上(superior),其他(he)市(區)達到(arrive)86%以(by)上(superior)。
荷塘鎮12月底前完成重點環境問題整治并摘牌
從調整優化産業結構來(Come)看,《方案》要(want)求推動市區(主城區)化工、玻璃、制革、造紙、陶瓷等高污染高排放行業和(and)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的(of)淘汰搬遷改造工作(do)。強化市區(主城區)及周邊地(land)區玻璃、陶瓷、化工、皮革等行業監測執法,推動一(one)批企業搬遷改造。
繼續推進區域性、行業性突出(out)環境問題綜合整治,加大(big)“散亂污”企業整治力度,重點對蓬江區石材加工行業、新會區紅木家具行業、開平市五金鑄造行業、鶴山市家具制造行業進行整治,采取關停取締、整合搬遷、整改提升等措施予以(by)分類整治。持續推進蓬江區荷塘鎮重點環境問題挂牌督辦整治,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并摘牌。
與此同時(hour),《方案》強調要(want)加快工業綠色化循環化升級改造。《方案》要(want)求以(by)傳統工業綠色改造升級爲(for)重點,深入推進高耗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和(and)流程工業系統節能改造,推進企業清潔生(born)産審核行動,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,實現制造業高效清潔循環低碳發展。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行動,通過采取集中規劃、集中生(born)産、集中管理、集中治污等措施,對國(country)家級和(and)省級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升級。
能源結構對一(one)個(indivual)地(land)區的(of)空氣質量有着至關重要(want)的(of)影響。在(exist)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方面,《方案》明确提出(out)要(want)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:“2018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7年下降10萬噸,控制在(exist)1096萬噸以(by)内。”
《方案》要(want)求,加快推進煤改氣工程,加強禁燃區監管。蓬江區、江海區、新會區要(want)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,淘汰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範圍内燃用(use)高污染燃料的(of)各類設施(集中供熱項目除外);完成市區禁燃區集中供熱和(and)天然氣管網覆蓋範圍内燃用(use)生(born)物質燃料設施的(of)淘汰,改用(use)集中供熱或改燃清潔能源。2018年12月底前,台山市、開平市、鶴山市、恩平市要(want)按照本轄區新的(of)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公告要(want)求,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。加強禁燃區内銷售高污染燃料行爲(for)的(of)監管,對禁燃區範圍内高污染燃料的(of)銷售行爲(for)開展專項檢查執法行動,現有銷售點不(No)得向禁燃區内企業事業單位或個(indivual)人(people)銷售高污染燃料。
集中開展煙囪清查整治行動
在(exist)加強工業源治理方面,《方案》要(want)求開展城市工業煙囪綜合整治行動。結合城市“雙修”、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、高污染高排放行業和(and)企業淘汰、“散亂污”企業整治、燃煤鍋爐治理等工作(do),集中開展鍋爐、窯爐及其它排煙設施的(of)煙囪清查整治行動。按照“關停拆除一(one)批、整治改造一(one)批、潔淨美化一(one)批”的(of)原則,對未按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(of)鍋爐、窯爐,依法責令立即停止使用(use)、限期取締,對不(No)符合規範的(of)煙囪進行升級改造,對影響城市景觀的(of)閑(廢)置煙囪進行清拆,并加強對在(exist)産企業廢氣治理設施的(of)監管。重點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(by)及高速公路、國(country)道、鐵路兩側可視範圍開展“消滅黑煙囪”清查整治,組織開展高架源(煙囪高度45米以(by)上(superior))煙囪消除白煙治理行動。
《方案》要(want)求深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,實施VOCs總量控制,推動實施原輔材料替代工程,12月底前全面完成60家省級重點監管企業“一(one)企一(one)策”綜合整治并組織專家複核,完成70家市級VOCs重點監管企業“一(one)企一(one)策”方案編制,并按方案要(want)求開展整治工作(do);開展加油站、儲油庫、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專項檢查,确保油氣回收設施正常運行。
此外,《方案》還明确要(want)求加強工地(land)、道路、運輸等揚塵污染控制,以(by)降低PM2.5、PM10等年均濃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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