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十大(big)重點行業VOCs治理要(want)求
- 2022-12-30
- 30
- 偉林環保科技(大(big)連)有限公司
日前,福建省要(want)求2018年全面表面塗裝等十大(big)行業VOCs治理,加強全過程精細化管理,實施排污許可制,通過源頭預防、過程控制和(and)末端治理等綜合措施,推動行業改造升級,實現達标排放。
總體要(want)求
(1)所有産生(born)有機廢氣污染的(of)企業,應優先采用(use)環保型原輔料、生(born)産工藝和(and)裝備,對相應生(born)産單元或設施進行密閉,從源頭控制VOCs的(of)産生(born)。
(2)鼓勵對排放的(of)VOCs進行回收利用(use),并優先在(exist)生(born)産系統内回用(use)。對濃度、性狀差異較大(big)的(of)廢氣應分類收集,并采用(use)适宜的(of)方式進行有效處理,确保VOCs總去除率滿足管理要(want)求。廢氣處理的(of)工藝路線應根據廢氣産生(born)量、污染物組分和(and)性質、溫度、壓力等因素,且符合安全相關要(want)求,綜合分析後合理選擇,具體要(want)求如下:
①對于(At)5000ppm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高濃度VOCs廢氣,優先采用(use)冷凝、吸附回收等技術對廢氣中的(of)VOCs回收利用(use),并輔以(by)其他(he)治理技術實現達标排放。
②對于(At)1000ppm~5000ppm的(of)中等濃度VOCs廢氣,具備回收價值的(of)宜采用(use)吸附技術回收有機溶劑,不(No)具備回收價值的(of)可采用(use)催化燃燒、RTO爐高溫焚燒等技術淨化後達标排放。當采用(use)熱力焚燒技術進行淨化時(hour),宜對燃燒後的(of)熱量回收利用(use)。
③對于(At)1000ppm以(by)下的(of)低濃度VOCs廢氣,有回收價值時(hour)宜采用(use)吸附技術回收處理,無回收價值時(hour)優先采用(use)吸附濃縮—高溫燃燒、微生(born)物處理、填料塔吸收等技術淨化處理後達标排放。
④含惡臭類的(of)氣體可采用(use)微生(born)物淨化技術、吸收技術、熱力焚燒技術等淨化後達标排放,同時(hour)不(No)對周邊敏感保護目标産生(born)影響。
⑤對含塵、含氣溶膠、高濕廢氣,在(exist)采用(use)活性炭吸附、催化燃燒、RTO焚燒等工藝處理前應先采用(use)高效除塵、除霧等裝置進行預處理。
⑥對于(At)高溫焚燒過程中産生(born)的(of)含硫、氮、氯等的(of)無機廢氣,以(by)及吸附、吸收、冷凝、生(born)物等治理工藝過程中所産生(born)的(of)含有機物的(of)廢水,應處理後達标排放。廢吸附劑應按照相關管理要(want)求規範處置,防範二次污染。
(3)含高濃度揮發性有機物的(of)母液和(and)廢水宜采用(use)密閉管道收集,存在(exist)VOCs和(and)惡臭污染的(of)污水處理單元應予以(by)封閉,廢氣經有效處理後達标排放。
(4)企業應提出(out)針對VOCs的(of)廢氣處理方案,明确處理裝置長期有效運行的(of)管理方案和(and)監控方案,經審核備案後作(do)爲(for)環境監察的(of)依據。管理方案和(and)監控方案應滿足以(by)下基本要(want)求:
①采用(use)焚燒(含熱氧化吸附、吸收、微生(born)物等方式處理的(of)必須建設中控系統。
②采用(use)焚燒(含熱氧化)方式處理的(of)必須對焚燒溫度實施在(exist)線監控,溫度記錄至少保存3年,未與環保部門聯網的(of)應每月報送溫度曲線數據。
③采用(use)非焚燒方式處理的(of)重點監控企業,可安裝VOCs濃度在(exist)線連續檢測裝置(包括光離子檢測器(PID)、火焰離子檢測器(FID)等,并設置廢氣采樣設施。
(5)企業在(exist)VOCs污染防治設施驗收時(hour)應監測VOCs淨化效率,并記錄在(exist)線連續檢測裝置或其他(he)檢測方法獲取的(of)VOCs排放濃度,以(by)作(do)爲(for)設施日常穩定運行情況的(of)考核依據。環境執法機構應不(No)定期對淨化效率、VOCs排放濃度或其他(he)替代性監控指标進行現場檢查,其結果作(do)爲(for)減排量核定的(of)重要(want)依據。
(6)企業應安排有關機構和(and)專門人(people)員負責VOCs污染控制的(of)相關工作(do)。需定期更換吸附劑、催化劑或吸收液的(of),應有詳細的(of)購買及更換台賬,提供采購發票複印件,每月報環保部門備案,相關記錄至少保存3年。
1石化行業
根據《國(country)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-2017),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等行業的(of)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應參照執行。
(1)優化生(born)産工藝過程。采取密閉生(born)産工藝,推廣使用(use)無洩漏、低洩漏設備。
(2)全面推行洩漏檢測與修複(LDAR)技術。建立省、市兩級LDAR管理平台,企業建立LDAR管理制度及信息管理平台并落實排污許可證定期報告和(and)信息公開要(want)求,持續推進LDAR工作(do),實現LDAR體系的(of)長效管理制。
(3)規範控制儲存、裝卸損失。
(4)強化廢水收集處理系統等逸散廢氣收集治理。
(5)提升有組織工藝廢氣治理水平。
(6)加強非正常工況排放控制。
2醫藥化工行業
根據《國(country)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-2017),C26化學原料和(and)化學制品制造、C271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等行業的(of)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應參照執行。
(1)化學原料和(and)化學制品制造行業應推廣水性塗料、粉末塗料、高固體分塗料、無溶劑塗料、輻射固化塗料(UV塗料)等綠色塗料産品;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業應推廣使用(use)非鹵化和(and)非芳香性溶劑等無毒、無害或低毒、低害的(of)原輔材料。
(2)淘汰落後産品、技術和(and)工藝裝備。
(3)提升工藝裝備水平,采用(use)密閉化一(one)體化的(of)生(born)産技術。
(4)液體有機化學品要(want)求儲存于(At)配備氮封、壓力調節系統和(and)相應安全裝置的(of)儲罐中,并設置平衡管;生(born)産車間内不(No)應存放液體桶裝(200L及以(by)下)物料,宜采用(use)中間儲罐中轉存放,并采用(use)管道輸送。
(5)優化進出(out)料方式,投料和(and)出(out)料均應設密封裝置或設置密閉區域,不(No)能實現密閉的(of)應采用(use)負壓排氣并收集至尾氣處理系統處理。
(6)以(by)“分質分類、資源回收”爲(for)原則,不(No)同工藝過程采用(use)适宜的(of)集氣方式和(and)廢氣治理技術,有機廢氣分類收集、分類處置。
3表面塗裝行業
根據《國(country)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-2017),C21家具制造業、C33金屬制品制造、C34通用(use)設備制造業、C35專用(use)設備制造、C36汽車制造、C37鐵路、船舶、航空航天和(and)其他(he)運輸設備制造業、C38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(不(No)含C3825光伏)、C40儀器儀表制造業、C43金屬制品、機械和(and)設備修理業等行業表面塗裝工序的(of)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應參照執行。
(1)鼓勵使用(use)水性、高固份、粉末、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(of)環保型塗料。
(2)鼓勵企業采用(use)密閉型生(born)産成套裝置,推廣應用(use)自動連續化噴塗線。
(3)推廣靜電噴塗、無空氣噴塗、空氣輔助/混氣噴塗、熱噴塗等高效噴塗技術。
(4)禁止使用(use)火焰法除舊漆,嚴格限制使用(use)幹噴砂除鏽。
(5)除船體等大(big)型工件塗裝及補漆确實無法密閉作(do)業外,其它使用(use)溶劑型塗料的(of)工業塗裝工序必須在(exist)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,配備有機廢氣收集系統,并安裝高效淨化設施;無法密閉的(of),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。
(6)底漆電泳工藝需配備至少一(one)級回收電泳漆裝置。
4包裝印刷行業
根據《國(country)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-2017),C231印刷業的(of)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應參照執行。
(1)禁止使用(use)不(No)符合環保要(want)求的(of)油墨、膠粘劑;印刷工藝推廣使用(use)醇性油墨和(and)水性油墨,平闆印刷企業采用(use)無/低醇化學溶劑的(of)潤版液(醇含量不(No)多于(At)5%),印鐵制罐企業鼓勵使用(use)紫外光固化(UV)油墨。
(2)油墨、粘合劑和(and)潤版液等含VOCs原料須密閉儲存,使用(use)後的(of)廢包裝桶需及時(hour)加蓋密閉。
(3)軟包裝複合工藝推廣無溶劑複合技術,書刊印刷行業推廣使用(use)預塗膜技術。
(4)采用(use)凹印、絲印的(of)印刷車間及印制鐵罐的(of)車間應具有有機氣體收集裝置;車間應配備良好的(of)通風設備,廠區内車間外的(of)空間無明顯異味。
(5)根據廢氣組成、濃度、風量等參數選擇适宜的(of)技術,對車間有機廢氣進行淨化處理。
(6)清洗用(use)溶劑應進行回收。
5紡織染整行業
根據《國(country)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-2017),C171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、C175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行業的(of)定型機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應參照執行。
(1)鼓勵研究開發以(by)蒸汽或天然氣作(do)爲(for)熱定型熱源的(of)後整理工藝技術,逐步推進中溫中壓蒸汽定型代替後整理加工中的(of)導熱油鍋爐定型工藝。
(2)采用(use)替代物質,控制有毒有害揮發性有機物的(of)使用(use)。鼓勵使用(use)低毒、低VOCs或無VOCs含量的(of)環保型整理劑及溶劑等原輔材料。
(3)定型機高溫廢氣宜經過熱能回收系統回收熱能,廢氣收集率應達到(arrive)95%以(by)上(superior),車間内無明顯的(of)定型機煙霧和(and)刺激性氣味。
(4)定型機廢氣宜采用(use)機械淨化與吸收技術或高壓靜電技術等組合工藝處理,機械淨化包括冷凝、機械除塵、過濾及吸附等技術處理後達标排放。
(5)淨化回收的(of)廢油應妥善處置,防止二次污染。
6合成革行業
根據《國(country)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-2017),C2925塑料人(people)造革、合成革制造行業的(of)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應參照執行。
(1)禁止使用(use)苯作(do)爲(for)溶劑,優化設計以(by)實現溶劑單一(one)化配方,推廣應用(use)水性樹脂生(born)産工藝。
(2)開展溶劑儲存儲罐化和(and)配料生(born)産線封閉化改造。有機溶劑均應采用(use)大(big)型儲罐儲存,含溶劑樹脂應使用(use)l噸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密閉容器(特種樹脂除外)儲運,淘汰小型料桶裝運。應采用(use)密閉管道方式輸送溶劑并進行配料。禁止塗台人(people)工上(superior)漿,釜殘放料實施密封手口氣相平衡措施。
(3)生(born)産線、配料系統等産生(born)廢氣的(of)工序設備應全封閉集氣。
(4)應科學合理地(land)設計廢氣回收系統,回收DMF應配備三塔及以(by)上(superior)精餾裝置,對可回收污染物可采用(use)噴淋或靜電等回收裝置,幹法生(born)産線配套“一(one)線一(one)塔”廢氣噴淋回收裝置,PVC生(born)産線配套靜電回收裝置。
(5)對不(No)可回收的(of)污染物應規範收集後,采用(use)高效、穩定的(of)工藝進行統一(one)處理,精餾釜殘放料産生(born)的(of)廢氣,以(by)及污水站廢氣應收集并處置。廢氣的(of)收集和(and)處理效率均需滿足環保要(want)求,其中精餾脫酯的(of)二甲酯尾氣經多級冷凝後宜單位采用(use)直接焚燒技術、吸附技術或化學吸收技術等淨化後達标排放。
(6)DMF精餾塔塔頂水經脫酯處理後,嚴禁直接回用(use)于(At)冷卻塔、鍋爐除塵或沖洗等,經冷卻回用(use)至生(born)産線的(of)塔頂水二甲酯濃度必須低于(At)50mg/L。禁止将二甲胺廢液送鍋爐或導熱油爐焚燒處理。
7化纖行業
根據《國(country)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-2017),C28化學纖維制造業的(of)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應參照執行。
(1)氨法溶劑采用(use)DMAC全面替代DMF。
(2)鼓勵開發高沸點、低毒的(of)溶劑和(and)環保型紡絲油劑、助劑。
(3)規範稀釋劑、清洗劑儲存,物料運輸與使用(use)應密閉化。
(4)鼓勵采用(use)環保密閉型生(born)産成套裝置。
(5)化纖産生(born)VOCs污染物的(of)生(born)産工藝裝置或區域必須進行廢氣收集處理。酯化、聚合、熔融、熱定型、熱井系統、液封槽等工藝廢氣和(and)熱媒站洩漏廢氣、紡絲油劑廢氣、污水處理站及儲罐區等無組織廢氣應進行有效收集,處理後達标排放。
(6)滌綸聚醋生(born)産中醋化反應蒸汽應回收乙晖,尾氣宜采用(use)直接焚燒、蓄熱焚燒、催化焚燒等高效淨化措施後達标排放。
(7)氨綸生(born)産聚合反應二甲基乙酰胺(DMAC)廢氣、紡絲南道廢氣應設置精制回收系統先行回收DMAC,精情尾氣宜采用(use)吸收技術、吸附技術等淨化後達标排放。
(8)應對FDY/DTY紡絲上(superior)油、加熱、牽引拉伸等環節的(of)油劑廢氣進行收集,宜采用(use)機械淨化與吸收技術或高壓靜電技術等組合工藝淨化後達标排放,其中機械淨化包括冷凝、機械除塵、過濾及吸附等技術,處理設施淨化效率不(No)低于(At)80%。無土油、加熱工序的(of)POY等生(born)産線暫不(No)作(do)要(want)求。
(9)對粘膠基短纖維生(born)産過程中所排放的(of)CS2、H2S等廢氣須采用(use)多級填料塔堿洗預處理後再經顆粒活性炭吸附蒸汽脫附(CAP)或直接接入硫磺制酸裝置進行高溫焚燒處理(WSA)。
8輪胎制造(橡膠制品業)
根據《國(country)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-2017),C29橡膠和(and)塑料制品業(重點C2911輪胎制造)的(of)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應參照執行。
(1)對所有有機溶劑及低沸點物料應密閉式存儲,以(by)減少無組織排放。
(2)密煉機單獨設吸風管,進出(out)料口設集氣罩局部抽風,出(out)料口水冷段、風冷段生(born)産線應密問化,風冷廢氣收集後集中處理。
(3)硫化罐洩壓宜先抽負壓再常壓開蓋,硫化機群上(superior)方設置大(big)圍罩導風,并宜采用(use)下送冷風、上(superior)抽熱風方式集氣。
(4)煉膠廢氣應采用(use)袋除塵+介質過濾+吸附濃縮+蓄熱焚燒處理,小型企業可采用(use)微生(born)物除臭、多級吸收、吸附等工藝進行處理。
(5)硫化廢氣可采用(use)吸收、吸附、生(born)物處理、濃縮燃燒或除臭劑處理法等适用(use)技術。
(6)打漿、浸膠、噴塗、烘幹應采用(use)密閉設備和(and)密閉集氣,禁止敞開運輸漿料,溶劑廢氣應采用(use)活性炭或碳纖維吸附再生(born)方式回收利用(use)。
9制鞋行業
根據《國(country)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-2017),C195制鞋業的(of)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應參照執行。
(1)企業使用(use)的(of)膠粘劑應符合國(country)家強制性标準《鞋和(and)箱包用(use)膠粘劑》
(GB19340-2014)标準要(want)求及《環境标志産品技術要(want)求膠粘劑》(HJ/T220-2005)中關于(At)鞋用(use)膠粘劑規定。
(2)企業應減少小桶裝溶劑,盡可能使用(use)大(big)桶裝溶劑。
(3)溶劑調配、轉運與使用(use)過程應盡量保持密閉。
(4)積極推進制鞋自動化技術運用(use),提倡采用(use)熱熔膠機、自動上(superior)膠前幫機、自動上(superior)膠中後幫機等先進生(born)産設備,自動調節出(out)膠,智能控制出(out)膠厚薄、塗膠位置,減少人(people)工操作(do),削減膠水材料使用(use);
(5)高頻壓型、印刷、發泡、注塑、鞋底噴漆、粘合等各産生(born)廢氣工段應采用(use)密閉、半密閉技術或分區密封生(born)産工藝線進行廢氣收集,噴漆、印刷工序廢氣收集率宜達到(arrive)90%以(by)上(superior),其他(he)生(born)産工序廢氣收集率宜達到(arrive)80%以(by)上(superior)。
(6)粘合、清洗、烘幹等工藝單元排放的(of)有機氣體應盡量收集回收利用(use),不(No)能回收利用(use)的(of)應采用(use)吸收、吸附、吸附濃縮+焚燒等工藝處理後達标排放。
(7)企業采用(use)吸附法的(of)應定期更換吸附劑,并建立台賬;并有詳細更換記錄。采用(use)燃燒法的(of),設施要(want)正常運行。
10塑料制品行業
根據《國(country)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-2017),C292塑料制品業的(of)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應參照執行。
(1)優先采用(use)環保型原輔料,禁止使用(use)附帶生(born)物污染、有毒有害物質的(of)廢塑料作(do)爲(for)生(born)産原輔料。
(2)對增塑劑等所有有機溶劑及低沸點物料采取密閉式存儲,涉及大(big)宗有機物料使用(use)的(of)應采用(use)儲罐存儲,并優先考慮管道輸送。
(3)破碎工藝宜采用(use)幹法破碎技術。塑料加工工藝優先選用(use)自動化程度高、密閉性強、廢氣産生(born)量少的(of)生(born)産工藝和(and)裝備,鼓勵企業選用(use)密閉自動配套裝置及生(born)産線。
(4)破碎、配料、幹燥、塑化擠出(out)(包括注塑、擠塑、吸塑、吹塑、滾塑、發泡等)等生(born)産環節中工藝溫度高、易産生(born)惡臭廢氣的(of)崗位應設置相應的(of)廢氣收集系統。
(5)破碎、配料、幹燥等工序鼓勵采用(use)密閉化措施,減少廢氣無組織排放;無法做到(arrive)密閉部分可靈活選擇集氣罩局部抽風、車間整體換風等多種方式進行。
(6)塑化擠出(out)工序出(out)料口應設集氣罩局部抽風,出(out)料口水冷段、風冷段生(born)産線應密閉化,風冷廢氣收集後集中處理。
(7)過濾、壓延、粘合等尾氣可采用(use)靜電除霧器對有機物進行回收處理,發泡廢氣優先采用(use)高溫焚燒技術處理,其他(he)廢氣因根據污染物種類及濃度的(of)不(No)同,分别采用(use)多級填料塔吸收、高溫焚燒等技術淨化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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